官宣!新疆2026年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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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6 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 19 个(专科 7 个、本科12 个),计划开考课程209 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6 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 2024 年起实施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附件2),自2026年1 月起,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废止,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申请办理毕业。未达到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要求的考生,可按照《新旧专业计划课程过渡顶替表》(附件3)相关要求进行新、旧专业课程顶替。
2.自 2026 年 4 月考试起,我区开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专业代码:080901,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的考生,统一登录新疆招生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通过专业计划全部课程考试,完成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设计答辩,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准予毕业,颁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并可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学位。
3.“英语专科(970202)”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120102)”专业已于 2025 年 4 月调整为停考专业,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7 年 10 月考试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8年起不再办理、颁发毕业证书。2027 年12 月30 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4.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 号)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3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5040)”、“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1)”和“思想道德与法治(15042)”;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 3 门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504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44)”。
各专业对已通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1)”课程考试;对已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思想道德与法治(15042)”课程考试;对已通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3)”课程考试;对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44)”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公安管理”专业仅限“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报考。在报名报考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警官证(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由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 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2026 年 4 月 11 日—12 日
下半年:2026 年 10 月 24 日—25 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 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上半年:
2026 年 3 月 2 日 12:00 始—6 日18:00 止
下半年:2026 年 8 月 31 日12:00 始—9 月4 日18:00止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 日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或新疆招生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查询。
(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 4)申请复核。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阅读原文可跳转查看考试计划等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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